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之总则
发布时间:2016年04月19日 来源:原网站 浏览:2643次
 
时间:2013-06-26 11:37  来源:未知  作者:admin  点击:78 次
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依据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
第一条 为维护普通高等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和生活秩序,保障学生身心健康,促进学生德、智、体、美全面发展,依据教育法、高等教育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、法规,制定本规定。 
 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普通高等学校、承担研究生教育任务的科学研究机构(以下称高等学校或学校)对接受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研究生和本科、专科(高职)学生的管理。 
  第三条 高等学校要以培养人才为中心,按照国家教育方针,遵循教育规律,不断提高教育质量;要依法治校,从严管理,健全和完善管理制度,规范管理行为;要将管理与加强教育相结合,不断提高管理水平,努力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。 
  第四条 高等学校学生应当努力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、毛泽东思想、邓小平理论和“三个代表”重要思想,确立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共同理想和坚定信念;应当树立爱国主义思想,具有团结统一、爱好和平、勤劳勇敢、自强不息的精神;应当遵守宪法、法律、法规,遵守公民道德规范,遵守《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》,遵守学校管理制度,具有良好的道德品质和行为习惯;应当刻苦学习,勇于探索,积极实践,努力掌握现代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技能;应当积极锻炼身体,具有健康体魄。
 (责任编辑:admin)
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之总则原文网址

在线留言

看不清楚请点击刷新验证码
  • 地址: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尼路(生盖营村北900米)
  • 联系电话:0471-3298211 0471-3298210
  • 传真:0471-3298208 QQ:3089149894 / 3406254140
  • 校企合作电话:18639714313
  • 电子邮箱:nmny2010@163.com
  • 网信科:15847663230
二维码
二维码

Copyright C 2020-2023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tyc1286太阳成集团 - 澳门太阳游戏城app
蒙ICP备12000892号-1 蒙公网安备 15010202151008号